潜山市五井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延伸段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QSZBCG2022-247
二、项目名称:潜山市五井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延伸段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潜山县经济开发区三合路88号
中标(成交)金额: 1599494.0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潜山市五井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延伸段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德宗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052170057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永校、丁丁、汪靖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招标文件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17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储女士,联系电话:15255677778。若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注:<1>质疑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质疑和投诉将不被接受。<2>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均应当由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递交,否则,将不予受理。<3>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书面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4>虚假和恶意质疑或投诉,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潜山市槎水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潜山市槎水镇
联系方式: 15056610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业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潜山市开发区中合产业园C8栋1单元3楼
联系方式: 15255677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先生
电 话: 1505661030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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