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现将《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4〕429号)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计算标准由现行费率统一调整为2.5%,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贯彻举措解读如下
图文解读:带你了解6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记录标准!